廣告公司起名取名原則及禁忌
第一,“少、短、響”,力求字數(shù)少、筆畫少、字形結構合乎美學原則,便于書寫和記憶。在相同的信息傳遞過程中,企業(yè)名稱越短越好,越短越有優(yōu)勢。因此,廣告公司取名一般不超過四個音節(jié),因為筆畫少的字,公眾記起來方便,“少、短、響”是確定名稱成功的條件之一,諸如日本的三洋、日立、東芝、索尼、德國的奔馳 (Benz)都是短名響亮的典范。
第二,廣告公司取名要讀之上口,具有干脆利落的效果。如果名稱念起來拗口,同樣影響傳播效果。
第三,廣告公司取名意蘊要正道,沒有不雅的諧意。
第四,名稱要順耳響亮,要求合乎語音學規(guī)則,音律優(yōu)美,抑揚頓挫。如果名字全屬平聲則名字讀起來相當平板,聽起來也無節(jié)奏感。若全屬去聲字,則人們念起來頗費氣力,聽起來也單調。因此名字由平仄二聲構成,則產(chǎn)生有節(jié)奏而又和諧的優(yōu)美音律效果,悅耳動聽。
第五,不要侵犯同類企業(yè)的產(chǎn)品名稱專用權。
第六,信息辨別性。一個企業(yè)名稱的讀音和字義會影響到消費者先入為主的直覺或感受。對于新接觸的名稱,消費者一般來說會有一種直覺判斷:其名稱應是某 一類商品。例如:“娃哈哈”“大大泡泡糖”的商品指向明顯是針對兒童、青少年的食品。所以產(chǎn)品起名涉及到產(chǎn)品概念、產(chǎn)品的作用、產(chǎn)品的特殊性能、市場定 位、使用方法、給消費者帶來的滿意程度、與競爭者產(chǎn)品的關系、媒體傳播計劃、產(chǎn)品與公司名稱及現(xiàn)存商標的關系等。
第七,形象一致。企業(yè)的商品要與其企業(yè)有一致的形象,商品名與公司從事行業(yè)不能自相矛盾。NIS設計名字,更能達到形象統(tǒng)一的目的。
第八,專名專用,名符其實。名稱是事物的專有標志,只有名實相符,才能準確地反映事物的特征才能讓人聽著順口,昕得順耳,郎古人所說“名正言順”的含義。因而“名符其實”是命名的重要原則。
第九,符合顧客的喜好,不要觸犯當?shù)匚幕⒘曀捉伞?br />
接下來,我們一起來看看廣告公司取名字禁忌:
廣告公司取名字禁忌一:忌用偏字
商標名稱是供消費者呼叫的,本應考慮到用字的大眾化問題有些人之所以使用冷僻字起名,是以為能否取出好名字從建恢于能否選到個好字眼。所以,一提到起名,首先想列的便是去翻《康熙字典》。殊不知,實際情況則恰好相反。好的名字正像好的文章一樣,是在平淡中見神奇,而不是靠以冷僻字、多筆畫字和異體字?!八耐ā薄?“方正”、“金利農(nóng)”、“康師傅”這些悅耳動聽的名字,哪一個不是常用字。
廣告公司取名字禁忌二:忌用不吉字
含義不吉利是商業(yè)命名的大忌。因為它不但讓名字的主人產(chǎn)生不好的聯(lián)想、更重要的是它會影響到別人對主體的接受,不論主體是一個人、一個企業(yè),還是一件商品,甚至連政治也會受到影響。難以置信的是,名字不吉居然關系到人們對一個官員的接受與否,可見影響之大。
廣告公司取名字禁忌三:忌語意隱晦
寓意隱晦就是語音過于深奧,別人看不懂。就像選用冷僻字一樣,意思雖好,沒有人懂,寓意再好也沒有意義。企業(yè)、商標名稱具有標明企業(yè)性質、暗示產(chǎn)品功能等作用,要求有較強的可讀性。
廣告公司取名字禁忌四:忌用多音字
起名使用多音字,就像使用冷僻字一樣會給人們的呼叫帶來很大的不便,寓意本身就不夠明朗。以多音字起名,名字有兩個或更多的發(fā)音時就更容易讓人感到無所適從。
廣告公司取名字禁忌五:公司起名避免觸法。有理發(fā)店取名“非發(fā)走絲”“執(zhí)法者”。店名很新奇,估計要不了多久,相關部部門回來找你。
廣告公司取名字禁忌六:公司取名避免涉“黃”,很多人為了炒作店鋪,不惜影響形象,這樣只是嘩眾取寵,不能長久。